5月12日,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官微消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对“同人作品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行为分别构成着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令被诉侵权作品《此间的少年》作者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北京精典博维公司就其中33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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