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厦门市中医院!女子就诊后下体疼痛阴道内竟留有纱布……
时间:2023-04-03  浏览次数:663

  近日,厦门何女士的家属在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何女士于3月13日在厦门市中医院妇科就诊检查,其中包括阴道镜检查。检查完后,何女士发现自己阴道痛,于是在3月18日前往厦门另一家医院妇科进行检查,该院医生说,何女士阴道内竟有一块纱布未取出!何女士家属很是气愤,找到厦门市中医院妇科,但医生并不待见,称将纱布取出是常识。

  记者致电厦门市中医院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但根据相关医嘱,患者要将纱布自行取出。

  何女士今年54岁,一个多月前发现自己阴道少量出血还漏尿。3月13日,何女士在家属的陪伴下前往厦门市中医院妇科就诊,医生初步诊断是宫颈癌,并让何女士做了多种检查,其中包括阴道镜,家属陪同检查。

  做完检查后,何女士发现阴道疼痛,3月18日再到厦门另一家医院就诊。该院医生经过检查后发现,何女士阴道发炎,并且阴道内有一块纱布。取出来的纱布发黑,恶臭。

  患者家属告诉记者,一开始他们有去向厦门市中医院反映该情况,但医生称,患者及家属要自行取出纱布。

  该负责人给记者出示了一份法规,该法规标明,根据妇产科学(第9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子宫颈活组织检查的操作规范要求,子宫颈活组织检查结束后,每位患者阴道内均有填塞纱布一块压迫止血处理,并嘱患者于24小时内自行取出纱布,若自行取出困难,可于第2日上午门诊找手术医生取出,三日后找医生看病理报告,确诊病理结果。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阴道镜检查报告单,上面标明进一步处理意见:禁房事、游泳、坐浴2周,出血多随诊;阴道塞纱布一块,24小时后自行取出;宫颈组织病理检查。

  记者从患者家属提供的厦门市中医院门诊的病历上看到,确是就诊当天的病历,上面没有相关医嘱。患者及家属也称,没有见过医院向记者出示的报告单。

  吴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厦门市中医院的医务人员在对患者何女士诊疗时,将纱布遗留在患者体内,造成患者体内发炎,医务人员对此明显存在过错,中医院依法应当对患者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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