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业务何去何从?
时间:2019-11-10  浏览次数:663

  近年来,助贷业务快速发展,在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弥补传统金融机构信贷短板、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信贷体系、发展普惠金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近来一些助贷业务出现了异化走样,暴露出不少风险和问题,偏离了助贷业务的金融创新本质和普惠金融发展初衷,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小冲击,引发了市场和政策部门的高度关注,相关政策陆续出台。

  为深刻理解助贷业务、完善监管政策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京东数字科技研究院对助贷业务进行了专题研究,梳理分析了助贷业务的基本模式和理论基础,详细探讨了助贷业务的异化演变和主要风险,总结分析了近期相关政策的发展变化,进而为行业发展和监管政策研究提出具体的建议。报告《助贷业务的运作模式、潜在风险和监管演变》的主要观点如下:

  助贷业务的发展是信息科技发展和金融业务分工细化的产物,其实质是金融机构和助贷机构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破解信贷供给和信贷需求之间的不匹配,更好地实现信贷成本、收益和风险的动态平衡。从业务模式来看,助贷业务大致可以分为客户支持类助贷、资金支持类助贷和风控支持类助贷三种基本模式。

  在传统的信贷模式下,筛选客户、获取资金、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压力都集中在一家银行等放贷机构身上,只要银行等放贷机构在任何一个方面存在短板,贷款发放都会受到抑制。

  在助贷业务模式下,第三方机构利用场景数据、信息科技等,参与到筛选客户、获取资金、风险控制等信贷环节,缓解信息不对称、贷款定价能力不足、风险控制技术滞后等对银行等放贷机构信贷供给的制约。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和“金融功能理论”,助贷业务的推出和发展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金融演进方向,具有必然性。

  宏观层面,助贷业务通过场景、科技与信贷的深度融合,有助于破解普惠金融发展的“使命漂移”难题;

  近年来,由于自我约束和行业自律的不到位,金融监管的滞后和宽松,助贷业务在合作主体、业务外包、信息收集使用、贷后催收等方面出现了异化走样。

  其中,违规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将核心业务外包的风险、通过助贷实施跨区域经营、客户信息收集使用不规范、贷后非法暴力催收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不断暴露,引发了金融监管、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高度关注。

  近期针对助贷业务风险的政策密集出台,在助贷合作机构的资质、外包业务的范围、各参与方的权责边界、客户信息和隐私保护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监管要求。

  从政策取向看,核心是要强化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强调助贷各参与方应正本清源、守正出新,治理以助贷之名行实贷之实的违规操作和市场乱象,防控金融风险。

  从监管主体看,政策的发布者既有金融监管部门,又有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政策关注的问题已不仅仅是助贷背后的金融风险,还有扫黑除恶、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从监管对象看,金融监管政策实施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向助贷机构传导,提出了助贷机构的资质要求和金融科技产品的认证准入;而司法、公安部门的相关政策是直接针对助贷机构实施的。

  从监管范围看,相关政策涉及了助贷机构资质、授信风控、信息保护、逾期催收等多个方面,基本上涵盖了贷前、贷中、贷后的全过程。从发展态势看,目前上海、浙江、北京等地银保监局已发布助贷业务监管政策,很大程度上是全国性政策制定之前的试点,未来出台全国性监管办法的可能性较大。

  我国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突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转型持续推进,数字科技技术快速发展,未来助贷业务仍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在金融监管政策全面收紧的背景下,正本清源和守正出新是未来助贷业务发展的主基调,金融监管全面加强对行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下一步,助贷业务的发展应更加注重:恪守助贷实质,严格遵守业务范围和合法边界;加强合规管理,高度重视信息保护和合法催收;聚焦科技赋能,充分发挥助贷业务的比较优势。

  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需要统筹兼顾,助贷业务监管的未来发展应该秉持以下三个原则:明确监管取向,实现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并重;加强监管协调,实现监管政策和责任权限的统一;注重刚柔并济,实现刚性底线和柔性边界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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