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活用诚信体系帮助残困群众异地劳动维权
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663

  林某是一名江油籍聋哑人,无监护人,近日前来江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寻求劳动维权的帮助。仲裁院工作人员通过书写的方式与他交流,了解到其在杭州市某面包店工作,因工资、未签订合同、未买社保等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仲裁院通过诚信体系查询到与林某发生劳动纠纷的单位在余杭区。虽然江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并无管辖权,但考虑到申请人存在语言障碍,交流困难,加之维权路途遥远等特殊情况,为了化解矛盾,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他们主动接下这个“活”。

  江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即与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进行联系,并帮助申请人向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邮寄了仲裁申请,但申请人的特殊情况无法采用在线庭审的方式进行开庭。

  本着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协调配合,促进和谐”的原则,在征求了当事人双方意见后,两地仲裁委决定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合力化解双方矛盾。通过四方多次的相互沟通,聚焦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焦点,对于劳动者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事项,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取得劳动者的理解和认可,对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反复耐心做通用人单位负责人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理合法协商解决双方争议。

  在两地仲裁委的努力下,争议双方达成了共识,用人单位积极履行了相关责任,该案顺利结案。该案通过诚信体系大数据的运用,两地仲裁委联合进行调解,打破了地域限制,得到成功处置,为特殊困难群众实现了“不出门”维权,减轻了劳动者诉累,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满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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