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谁主天下菜芽儿怎么解读?
时间:2023-03-15  浏览次数:663

  我是谢月琴,山东淄博人,曾是当地杰出民营企业家。只因2006年在创办33亩仿《红楼梦》而修建的园林式餐饮“大观园”时,因银行贷款政策变化,在急需资金完成“大观园”收尾工作的情况下,陷入了以淄博市前公安局副局长于洪德为首、其亲属史曰法、史磊、郭加春、吴孟春及郑旭峰等具体实施的“套路贷诈骗”,以至于我现在落得倾家荡产、喊冤无门的地步。

  自2010年起,我带着冤情四处状告,却因于洪德时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而被围追堵截、喊冤无门。2020年10月,于洪德因涉嫌“恶势力”被抓,听闻此消息,我整个人精神振奋,十年了,于洪德这恶势力的保护伞终于被打掉,史磊、史曰法等人也都锒铛入狱,我的案子应该可以被解决了吧!

  张店区公安分局和马尚派出所互相推诿演戏:我带着厚厚的报案材料去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街马尚派出所报案,马尚派出所说,我这个案子,归张店区公安分局管,不归他们管;于是我又跑到张店区公安分局,张店区公安分局又跟我说,我这个案子归马尚派出所管,应当到马尚派出所报案;就这样,我的案子就像一个皮球一样,被马尚派出所和张店公安分局踢来踢去……

  张店区公安分局口头“不予立案”,但又拒绝出具书面《不予立案通知书》,变相阻止我向淄博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复核,以及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两级公安机关联手演戏包庇于洪德。2022年,经过我的律师们将近一年的控告、督促,张店区公安分局称:不予立案,但拒不出具书面《不予立案通知书》,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我对此结论不服,需要向淄博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复核,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的话,必须要这份书面《不予立案通知书》。

  张店公安分局信访处,淄博市公安局信访处、山东省公安厅信访处、张店区检察院立案监督部门、淄博市检察院立案监督部门、山东省检的立案监督部门,——我多次要求他们就马尚派出所不立案的情况进行立案监督,但他们一致回复,必须要由马尚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根据检察院文件规定,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条件,必须是报案人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他们才能进行立案监督,没有《不予立案通知书》的,他们无法受理),不符合立案监督的条件,故不予受理。于是,我又找到马尚派出所,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马尚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却躲着不敢露面,只是让一个民警出面传句话:“你的案子,不归我们管。”

  更让人震惊的是:淄博市竟然置公安部的“督办”于不顾!——我于2022年夏天前往公安部上访,公安部受理后“督办”该案件,将该案批转至淄博,但是,淄博两级公安仍然“你推我,我推他,互相配合演戏”,手段何其高超!显然是有人包庇于洪德、史曰法等人。

  于洪德、史曰法等人为侵夺我大观园房产,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诈骗”之实,在前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洪德的庇护下,对我及家人进行恐吓、威胁,诈骗我将大观园20余亩土地及房产过户至史曰法名下,同时在大观园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大观园被迫关门,铁证如山!确定构成套路贷诈骗!

  早在2011年4月28日,我的遭遇受到媒体关注,《山东法制报》记者黄云前采访了着名法学家赵喜臣,赵喜臣教授直言“不是高利贷,是敲诈勒索”!——但是文章报道后,因为于洪德仍在任,记者受到压力,未能继续报道。

  谁知,当于洪德于2020年10月被调查后,仍有官员在包庇于洪德!换句话说,史曰法等黑恶势力在政府官员中的保护伞至今仍未连根拔除,真正的违法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

  淄博公安对公安部的“督办”置若罔闻,看来,《狂飙》中徐忠指导组的遭遇并不稀奇!——呼吁中央派出徐忠指导组前往淄博扫黑除恶!

  “大观园”被史曰法等骗走,在我和史曰法打官司时,史曰法在法庭上扬言:“我就是看上了这块地方,想给子孙留下点家产!”主审法官冯伟杰立刻给史曰法使眼色,制止他不要继续讲,但史曰法仍然毫不顾忌,在法庭上赤裸裸地袒露自己的目的!

  每每回想起史曰法等人为抢占我大观园房产,对我及我的家人做出的所有的恶行,我就心力交瘁、夜不能寐,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我精神几近崩溃,我曾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杀,以表达我对司法不公的愤怒!但老天有眼,我被救活了,于是,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不论花多大的代价,我一定要把于洪德、史曰法等这些罪人亲手送进监狱,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把我和家人花费多年心血,一砖一瓦建造的“大观园”拿回来!




上一篇:咱家那些事插曲会有什么样影响?   下一篇:有关猢狲长杆烟斗网友会有什么评论?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