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发转2”摘牌公告
时间:2023-05-20  浏览次数:6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公开发行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0亿元,期限5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7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9月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特发转2”,债券代码“127021”,上市数量550万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特发转2”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6日,初始转股价为12.33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5日和2021年12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特发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2021年12月13日,经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特发转2”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2.33元/股向下修正至人民币7.3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14日起生效。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特发信息,股票代码:000070)已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特发转2”当期转股价格(7.33元/股)的130%(含130%,即9.53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并及时披露了实施赎回的公告,此后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司自2023年4月14日至赎回日前,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17次“特发转2”的提示性公告,告知“特发转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3年5月11日为“特发转2”赎回日。公司已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2023年5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特发转2”。

  4、2023年5月16日为“特发转2”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3年5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特发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特发转2”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特发转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3年5月10日收市,“特发转2”尚有72,024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72,024张,赎回价格为100.7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公司合计支付赎回款为7,257,138.24元。

  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特发转2”继续流通或交易,“特发转2”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3年5月19日起,公司发行的“特发转2”(债券代码:12702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本次变动前后,公司可转债转股共转股83,626,243股,其中:“特发转债”从2021年2月10日到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4日收市(2021年3月5日为赎回日)共转股9,582,875股,“特发转2”从2021年2月10日(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到赎回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收市后)共转股74,043,368股。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公开发行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0亿元,期限5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7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9月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特发转2”,债券代码“127021”,上市数量550万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特发转2”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6日,初始转股价为12.33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5日和2021年12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特发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2021年12月13日,经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特发转2”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2.33元/股向下修正至人民币7.3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14日起生效。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特发信息,股票代码:000070)已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特发转2”当期转股价格(7.33元/股)的130%(含130%,即9.53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并及时披露了实施赎回的公告,此后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司自2023年4月14日至赎回日前,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17次“特发转2”的提示性公告,告知“特发转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3年5月11日为“特发转2”赎回日。公司已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2023年5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特发转2”。

  4、2023年5月16日为“特发转2”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3年5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特发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特发转2”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特发转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3年5月10日收市,“特发转2”尚有72,024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72,024张,赎回价格为100.7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公司合计支付赎回款为7,257,138.24元。

  公司本次“特发转2”的赎回面值总额为7,202,400.00元,占发行总额的1.31%,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截至2023年5月10日收市,公司总股本因“特发转2”转股累计增加74,043,368股。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的同时,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特发转2”继续流通或交易,“特发转2”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3年5月19日起,公司发行的“特发转2”(债券代码:12702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特发转2”摘牌的公告》。

  2、本次变动前后,公司可转债转股共转股83,626,243股,其中:“特发转债”从2021年2月10日到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4日收市(2021年3月5日为赎回日)共转股9,582,875股,“特发转2”从2021年2月10日(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到赎回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收市后)共转股74,043,368股。

  3、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股本变化情况详见公司定期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特发转2”季度转股情况公告。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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