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时间:2023-05-19  浏览次数:663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按照《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雅教发〔2023〕101号)文件精神,现将天全县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深化教育改革为抓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着力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努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供需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一)坚持依法治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推进全县小学依法办学,努力构建符合县情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二)坚持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各小学要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本学区范围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

  (三)坚持就近入学。按照要求,我县小学招生按乡镇、片区,划分学校招生范围,就读幼儿园与就读小学脱钩,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原则上以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实施就近入学。

  (四)坚持统一招生。按照省市招生工作要求,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任何小学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五)坚持公正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正公开。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2023年8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应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天全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获批准后可缓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按照学生情况,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分户籍、优待、随迁三类学生分类分批依次招生,进藏干部子女和港澳台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纳入相应类别招生。各类学生具体如下:

  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省市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等群体的适龄子女。符合优待政策的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凭资格证明及报名入学相关资料到天全县教育局教育股(804办公室)申请备案。

  (1)在城区对应学校招生范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设立办事机构的企业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监护人,下同)需持有城厢镇对应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父母务工合同和务工单位在人社部门为其依法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截止2023年6月30日)职工社保证明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城区对应学校招生范围经商的随迁人员子女,父母持有城区对应学校招生范围内已办理6个月以上(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实体店正常营业至今,所开实体店须为适龄儿童监护人在人社部门购买了6个月以上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截止2023年6月30日),且父母持有城厢镇招生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营业执照》中对应营业场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农村小学按属地管理实施划片入学,原招生范围不变,招生对象及跨区域招生要求原则上可参照城区学校执行。

  (一)招生范围。我县城区小学招生实施划片招生,户籍学生入学以户口所在区域为依据,符合教育优待的学生,按申请优待要求入学,随迁子女原则上以父母工作单位地址或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区域入学为依据。同一适龄儿童同时符合城区各类学生入学条件的,原则上以前述三类学生依次优先入学为依据申请入学。城区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如下:

  城区一小:城厢镇西进桥小沟以东,建材路以西,天全河以北,环城路以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大致范围见附图↓)。

  城区二小:天全县城厢镇白石村、原十里村、原西城村、原黄铜村、沙坝社区和军城社区,以及思经乡进步村1组、2组、6组 ,现小河镇沙坪村3组和5组(原小河乡沙坪村4组、5组、11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大致范围见附图↓)。

  城区三小:梅子村、两岔村、龙尾村、马溪村,县城区居住范围为建材路以东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大致范围见附图↓)。

  (二)入学申请。第一次入学申请,在上述三个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及家长,从7月5日起至7月11日止,依次按照前述三类学生分二个批次,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批次报名、按提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等发起入学申请,各类学生需提交资料见附件1。家长填报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错误而影响招生录取的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具体填报方法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学生及家长完成网上入学申请后,县教育局将组织各招生学校审核人员,对家长填报的内容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通过的,参与下一步录取或摇号;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家长可通过上述省网系统提示再次修改并提供佐证材料另行选择学校填报。

  (四)录取办法。城区小学首轮录取原则上分二批次进行招生入学申请和录取:第一批次,从7月5日起至7月8日止,主要录取前述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学生。第一批次录取后,如果学校有空学位则进行第二批次录取。第二批次申请,从7月9日起至7月11日止,主要录取前述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第三类学生。原则上,各学校每一批次申请入学经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人数少于等于招生学位数,则直接录取;超过学校学位数,将通过摇号确定学位录取,并不再开展本校下一批次录取,家长可通过上述省网系统提示再次修改并提供佐证材料另行选择学校申请入学。

  我县户籍范围内残疾儿童,有一定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应该正常招生入学,不能到校正常学习的可以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九年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入学,依据相关政策按就读意愿安置就读,不纳入摇号,优待对象确定和入学申请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办法执行。

  (五)摇号。如需摇号,则于2023年7月下旬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摇号,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公告。摇号由相关学校负责组织,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监督,并邀请本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公众监督团现场监督。摇号随机派位确认后不得更改。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摇号结果及时在“天全教育”微信公众号网络公示和相关学校公示栏公示3天,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

  (六)报到和确认。7月31日前,被录取的学生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登录并扫描学校生成的二维码确认报到(二维码将在各小学校门和天全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逾期未进行报到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小学由各乡(镇)中心校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条件,组织审核材料招生。各校务必在8月28日前完成招生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将招生结果在8月30日前导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学校要按照我局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拟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提前对本学区内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登记,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招生对象后,及时通知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报到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标准,小学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具体以《天全县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一览表》(附件3)为准。

  为了畅通招生渠道,更好服务学生家长,城区各小学在学校明显位置设立政策解释和指导填报服务处,并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对于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问题的咨询、投诉,及时回应,妥善处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户籍材料:同时上传适龄儿童户籍所在户口本户口页和同一户口本户籍页(首页)图片,共两页图片。

  (一)户籍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持与儿童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需同时提交学生户口本户籍页和户籍页(首页)图片;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学生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籍页,学生医学出生证明图片等。

  (四)职工保险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在人社部门购买的职工社保等保险证明(需县人社部门加盖鲜章)图片。

  经商随迁人员子女,除上传随迁子女材料中第(一)点所需户籍材料外,须上传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范围内已办理6个月以上(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的《营业执照》图片、实体店图片、为学生监护人在人社部门购买的近半年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清单图片、城厢镇招生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图片、《营业执照》中对应营业场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图片。

  一、微信关注。用父母(监护人)手机号打开微信,搜索“川教通”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点击“关注公众号”。

  二、网上报名申请。点击“小学入学”,按提示输入“学生真实姓名”,“身份证件类型”选“居民身份证”输入“学生真实身份证号”,输入真实有效且长期使用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绑定手机号。(注意:只有第一次登录需要绑定手机号) 按提示完善学生个人信息,填写真实的学生身份信息。(注意:“户籍所在地”需要国家选择“中国”后才会显示。)完成绑定后,进入首页可以点击“去报名”按钮,按个人条件选择对应批次进行报名。

  第四步:按条件选择需要报名学校,按上传资料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图片。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提交报名申请。

  备注:全县14所小学(含11个校区),共25个教学点,本次招生共有19个校区(教学点),其余6个校区(教学点)按规则2023年秋季不再招收一年级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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