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以严打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3月30日,府城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案。
3月30日10时许,安泽县府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移交线索:府城镇居民单某某在其甲母沟耕地里点火焚烧秸秆,请求我所予以查处。经查,单某某对自己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单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来源:安泽公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