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与不可为_有为
时间:2023-04-28  浏览次数:663

  《论语》有言:“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是谓君子之为与不为之道也!”君子审时度势,决定取舍,知其可为,知其不可为;身处盛世,肩负重任;作为基层干部的我们理应清楚“可为”与“有为”,更要明确“不可为”。

  “可为”是一种责任与自觉。干部需干事,干事需干劲。新时代的基层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无论身处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对自己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责随职走、心随责走。打铁还需自身硬,有过硬的本领才能真担当。基层工作不是把党的方针政策挂在嘴边、把为群众解忧纾困写在纸上,而是要真诚倾听群众意见,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用实际行动为群众解决问题、化解难题。把为人民办好事做实事作为我们工作的不竭动力。

  “有为”是一种信念与理想。党员干部以可为之心,行有为之事,秉可为之志,做有为之才。理想因其远大而为理想,信念因其执着而为信念。无论是“宁肯少活二十年,拼命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王进喜;或是不求轰轰烈烈显政绩、默默无闻奉献的谷文昌;还是隐姓埋名三十年的“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千千万万个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英雄壮举,支撑他们的是坚定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是拿来说、拿来唱的,更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只有见诸行动才有说服力。因此党员干部既要胸怀理想,又要脚踏实地,做到“脚下有泥,心中有数”,用实际行动来获得老百姓的支持。

  “不可为”是一种清醒与意志。“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近年来,党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定不移地“打虎”、“拍蝇”,查处了一大批“不可为而为之”的腐败分子,大力肃清了我党的政治风气。我们要始终牢记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坚决抵制把权力变成自己的玩物。要时刻保持清醒,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四风”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行使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实实在在地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心里头才会亮堂,才不会不可为而为之。

  有为之人铸就可为时代,可为时代孕育有为之人。“大变局带来大挑战,也带来大机遇,我们必须因事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对时刻保持清醒,弄明白哪些事可为,哪些事不可为;可为之事全力做,不可为之事决不做。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还看各“君子”。君子之“有所为,有所不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愿诸君以青春的朝气、青春的理想,共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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