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耗子”贩卖柴油获利却欠债不还
时间:2023-04-14  浏览次数:663

  柴油易燃、易爆,广泛用于车辆、船舶等柴油发动机,属于法律规定的危险物品。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需经依法批准或许可。但是在山东滨州有些人从不断攀升的油价和数量可观的物流车、加油站等用油群体中嗅到商机,私自干起倒卖柴油的营生,触犯刑法。

  据了解,涉事人叫李涛、张妍,二人为夫妻是山东滨州本地人,在相关案件裁判文书中得知二人从事成品油(包括柴油)非法买卖已有5年之余,协助二人从事销售工作的还有李涛妹妹李蒙某,在滨州外环郊外经营着一家停车场。他们利用山东本地油价低廉的优势,充当中间商,先从山东最大的某炼化有限公司购得成品油,再通过自家的油车拉到外地(河北遵化、迁西),输送给客户而获利,甚至把客户购买的成品油私自卖给其他人从中获利。不管是运输还是交易现场都是不合法的,只为自身利益不顾及社会危害的行为让人不禁感叹!

  图为:案卷证据反映出来的线日下午,调查记者来到滨州北外环李蒙某的停车场,大门敞开门口是新铺好的水泥路面,在停车场内有一简易篮板房四处密封,通过被油泥腐蚀的较大空隙看到房内有一台崭新的加油机,并且篮板房北侧安放了一个储罐。

  据知情人士受害人刘女士透露,此前在这个停车场曾经有不少油罐车停下加油。李某、张某老赖夫妇利用自己妹妹的停车场作掩护干了多年的非法买卖,获利的同时把赃款转移到自己家人账户下。不仅如此,二位油贩子被债主缠身成为了老赖,他们装做出要钱没钱要命一条的垂死挣扎。可他们在滨州背地里还做着最挣钱的贩卖油品、二手车出售、汽修钣金的买卖。

  根据相关可靠证据反映出,遵化市顺通加油站的经营管理者,曾经为了买到合适的成品油不惜冒着风险多次打款,然而均是竹篮打水。如此打款购油也是让人匪夷所思不得其解。由此看出:加油站老板偷税漏税,购买私油七十余次涉及价值2000多万元大约4000余吨的成品油,是属违法应当严厉打击此类成品油走私销售违法犯罪活动。

  上述依据再次证明:加油站经营者私下从油贩子手中购买成品油是认定的事实,卖油者(李涛)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并且,为谋取利益,作为两个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的王桂如通过加油站管理人员晏立广非法收购金额高达1000多万的走私成品油,并予以销售,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是否应该根据相应法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巨大”做出相应制裁。

  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性资源。走私成品油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上岸后的运输车辆部分为改装过的“黑车”,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

  走私成品油会涉嫌大量偷税漏税,造成国家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等大量税收流失。同时,走私成品油以其低成本等优势,使劣质油品混入市场,导致市场成品油价格出现严重扭曲,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损失。




上一篇:“研在浙大”学术科研平台上线师生一站式全流程的线上科研空间!   下一篇: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