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背后真相是什么?
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663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两种情况,一是孩子在外面欠债后,债主要求父母偿还;二是父母身前的负债,要求子女偿还;那么从法律上角度分析,子债父偿和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一)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或者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行使民事行为,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责任,其负债应由其自行承担,父母没有为子女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比如20岁大学生分期买手机所欠债务,应由其自行承担。

  (二)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之规定,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行为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的,该民事行为有效,并由法定代理人承担权利义务。比如父母指使10岁孩子去购买价值3000元手机,该买卖行为有效,且由其父母承担责任。

  (三)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相关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民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若6岁孩子擅自去购买3000元手机,该买卖不能成立。

  俗话说,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但是法律真的是这样规定的吗?父母与子女分别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父母的债务亦应由父母自行承担,但以下情形除外:

  根据《民法典》56条相关规定,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二)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放弃继承的,则不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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