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酒驾3月后升职:为何时隔9个月才接受酒驾处理?
时间:2023-06-01  浏览次数:663

  日前,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一镇长贺永权涉嫌酒驾被查3个月后升任镇党委书记一事,引发广泛关注。目前,贺永权已被免职,当地纪委已对其立案审查。

  根据公开信息,2022年8月15日,时任罗平县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11月30日,贺永权升任阿岗镇党委书记;2023年5月12日,贺永权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陈述自己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5月18日,公安机关将其酒驾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有网友提出质疑:贺永权在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近9个月后,才去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是否合规?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致电罗平县交警大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

  一位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资深交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般情况下,酒驾被查获后,如果当场测试未达到醉驾标准,驾驶员也无异议,则不需要进行抽血检测,执勤民警向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同时会询问其是否党员或公职人员,并通知其15日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如果超过规定时间,驾驶员没来处理,会先进行电话传唤,如多次传唤还没来处理,可以进行强制传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可以直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5月26日,云南省罗平县纪委监委公布的一份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其中包括:贺永权,罗平县阿岗镇党委书记,2022年8月15日8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该通报发出后,随即引发当地群众关注。有人质疑,贺永权在事发时担任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职,为何酒驾后不被处理反而升职?

  5月30日晚,罗平县委相关负责人提供的处理通报显示:2022年8月15日,时任罗平县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驾驶小型轿车由麒麟区至罗平县,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查获后,贺永权隐瞒其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且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其涉嫌酒驾问题。2022年11月30日,贺永权被任命为阿岗镇党委书记。

  该通报称,直至2023年5月12日,贺永权才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陈述自己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公安机关于2023年5月18日将其酒驾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对此,罗平县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目前,依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贺永权已被免职。罗平县纪委已对贺永权立案审查。

  根据罗平县委相关负责人提供的处理通报,2022年8月15日,贺永权酒驾被查,直至2023年5月12日,其才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有网友表示,贺永权在事发近9个月后才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是否不符合常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位资深交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般情况下,酒驾被查获后,如果当场测试未达到醉驾标准,驾驶员也无异议,则不需要进行抽血检测,执勤民警向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同时会询问其是否党员或公职人员,并通知其15日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该交警表示,如果超过规定时间,驾驶员没来处理,会先进行电话传唤,如多次传唤还没来处理,可以进行强制传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可以直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除了外出打工、生病等特殊情况,逾期不来处理的一般比较少。”

  那么,贺永权在涉嫌酒驾被查获后近9个月才去处理,在此期间,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是否对其进行传唤并留存记录?或者有无强制传唤?贺永权又是否提供了逾期处理的“正当理由”?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拨打了罗平县交警大队电话,就网友关于贺永权涉嫌酒驾处理情况的相关质疑进行采访,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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